导读
目前,互联网的应用已渗透到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等各个层面,并产生了大量的数字化数据。这些数据不仅作为资产存在,而且反映了经济、社会、政府组织动态运行的特征。现代的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融合与发展,改变了知识的获取、传承、积累和创造方式,并推动着生活方式、工作方式、组织方式与社会形态的深刻变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数据技术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应用。2015年8月31日,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提出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目的是实现基于数据的科学决策,推动政策管理理念和社会治理模式进步,加快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应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大数据技术运用于国家治理中,具体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1.大数据技术可以有效提升对治理对象的科学认知。
政府监管能力有赖于对监管对象及其活动的科学认知,而面对巨大的经济规模和复杂的经济活动,政府在监管中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依然时有发生,监管效果有待提升。大数据与传统技术最显著的区别在于处理速度快,时效性高,这种快速变化带来的有利影响就是能够准确动态地反映客观现实,掌握监管对象的动态信息,提升监管的时效性和科学性。
2.大数据技术有利于改善民主决策。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识是社会多元主体的参与。大数据的最大特征就是信息来源多样化和数据量规模庞大、交叉复现与数据混搭。在新兴媒体的带动下,各类社会机构包括企业、社团、公民等均能及时了解和反馈发展动态,有序地进行协同配合,参与国家治理。大数据改变了公共行政的决策思维、范式和方法,为民主决策提供了更有效的技术基础。
3.大数据技术有利于加强市场监管和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运用大数据平台,能够推进工商、税务、质监、安监等部门收集企业数据进行信息共享,并且通过云计算等技术对共享数据进行综合研判,实现对信息的统一管理,便于及时发现监管漏洞。同时,大数据平台还可以有机整合有关部门的行政权力,通过统一标准,优化、细化、固化行政管理的每个环节及其程序,做到执法的标准化、一体化。而且,通过网上审批,做到处处留有痕迹,让权力在阳光之下运行,最大限度地压缩诱发贪腐行为的权力寻租空间。
4.打造大数据施政平台能够促进国家治理的透明化。
大数据施政平台的建立,意味着海量信息和灵敏数据会向社会、市场公开,当所有信息和数据都能够在一个系统平台内查询到时,就等于将政府治理和监管的各个程序与环节进行了公开,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就能更好地监督政府行为,从而有效促进政府的权力规范运用,实现政府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透明化管理。
5.有利于加强学科融合发展,提高国家治理的理论研究能力。
学术分工的专业化进程大大提高了研究效率和学术领域内的交流评估质量,但也有可能失去学科交叉创新的把握。大数据技术则推动了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融合,有利于促进各学科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形成新的研究视角。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利用大数据技术,可以弥补其研究方法与研究工具的缺陷,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科学化和定量化水平。
需要指出的是,大数据技术运用刚刚起步,在实际运用层面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我国的一些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部门之间、区域之间还存在着信息壁垒,相关理论研究滞后,发挥大数据技术在国家治理中的独特作用,还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打通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与融合
可对全国各级政府部门现有的数据信息资源进行有效清理和整合优化,在法律许可和确保信息安全的条件下,逐步建立政府与社会互动的大数据采集机制,研究建立国家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有序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和社会化利用。
2.塑造完整的大数据产业链,提供大数据平台支撑。
着力塑造以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处理、数理应用、数据安全为基本内容的大数据产业链条,不断提高大数据产业链条的资源整合能力和协同发展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大数据技术放弃了原始数据的精确性,强调数据量的多和杂,放弃因果关系的判断,强调相关关系,这些都在很大程度挑战我们先前的思维成果和固有思想方法。因此,应用大数据技术也需要注意其片面性,不能完全用大数据技术取代已有成熟的方法与可靠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