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整改审计查出的预算执行等问题,
推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听取投融资体制改革进展汇报,要求发挥社会资本作用促进有效投资;
确定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措施,持续为企业减负助力经济升级。
会议指出,管好用好公共资金资源,对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应、巩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增进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日前,201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已向社会公布。
下一步,要针对审计查出的政策不落实、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限时按项逐条推进整改。
一要以整改为契机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营改增等改革措施落地,
抓紧落实化解过剩产能、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方面的政策和项目。
二要强化“三公”经费和扶贫、医保等民生领域资金管理,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和风险防控,严防公共资金“跑偏”或沉淀。
三要构建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屡审屡犯现象,坚决杜绝整改造假。
四要加大督查力度,对整改不力和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的整改结果要于10月底前报告国务院,并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后向社会公开。
会议指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
各地区、各部门持续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2013年以来中央层面核准项目数量减少90%以上,据抽样调查办理时间也缩短90%以上,
相关改革举措激发了社会投资活力,有力促进了补短板、惠民生。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聚焦对投资主体的不合理束缚加大改革力度。
一要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在“多证合一”、放宽社会领域投资等方面加快取得新突破。
进一步简化项目准入和报建审批,尽快推开规划、建筑、人防、消防等“多图联审”、“多评合一”。
二要优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全过程服务,以“企业网上告知+政府在线监测”取代准入审查。
对不依法履行信息告知义务的,建立异常名录制度,落实企业守法诚信主体责任。
三要拿出更多优质资产,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入各类投资,回收资金继续用于新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实现良性循环。
引导政府出资的投资基金重点投向公共服务、脱贫攻坚、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大对中国制造2025的支持。
四要出台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的法规政策,营造公平法治环境,对在国内注册的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
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PPP专家库双库专家丁伯康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会议更加明确了国家力促经济“由虚转实”、放宽社会领域投资的政策导向。
这不仅有利于提振民营企业的投资信心,同时对于激活社会投资、
吸引外资和社会资本以PPP模式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亦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
发改委、财政部PPP双库专家张继峰认为,会议内容可以从三个层面理解:
一是通过PPP模式盘活政府手上有稳定现金流的存量资产,解决新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项目的资金瓶颈问题;
二是地方政府要拿出诚意,拿出优质资产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
三是通过PPP模式回笼的资金,应更多地投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脱贫攻坚、基础设施等领域,
把“钱花在刀刃上”,并且通过“建设—盘活—新建设—新盘活”的递进式投融资模式,实现良性循环。
87号文之后,TOT再获力推,国务院要求拿出优质资产
来源:信贷白话
作者:白博主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三件大事。
其中之一是:听取投融资体制改革进展汇报,要求拿出更多优质资产,
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入各类投资,回收资金继续用于新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实现良性循环。
这其实是国务院再次力推TOT、ROT。在87号文严控政府购买模式之后,地方政府钱紧,TOT、ROT值得注意。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转让-运营-移交),是指政府将存量资产所有权有偿转让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
并由其负责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合同期满后资产及其所有权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
合同期限一般为20-30年。
ROT,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改建-运营-移交),是指政府在TOT模式的基础上,
增加改扩建内容的项目运作方式。合同期限一般为20-30年。
这并不是国务院首次要求TOT,早在PPP之初,
国办发〔2015〕42号《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中即要求:
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积极运用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等方式,
将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公共服务项目转型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造和运营,
在征得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下,将政府性债务转换为非政府性债务,减轻地方政府的债务压力,
腾出资金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建设。
而早在2015年2月13日,财政部财建〔2015〕29号《关于市政公用领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中也提出:
为缓解地方债务风险,当前重点推进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按PPP模式改造。
对地方政府自建自管的存量项目,可优先考虑按照PPP模式转型;对企业已是投资运营主体的存量项目,可按照PPP模式改造。
TOT模式对于盘活政府存量资产、促进政府转型、促进民间投资有较大意义,得到国家层面力推。
由于是存量项目,完工风险和市场风险小,也符合银行的风险偏好。
本人在PPP之初即发现了这一点,结合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改制,设计了相关的融资方案,取得了政府、企业、银行三方共赢。
在87号文严控政府购买之后,地方政府钱紧,TOT这一国务院力推的融资模式,值得各地政府注意。
不过,仍然建议各地在TOT之前,做好“物有所值”论证,合理估值,并加强转让后的运营监管,
避免公众利益受损,毕竟,政府的资产就是人民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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